《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债务人合法持有的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权力作为质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电子商业汇票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或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由债权人依法处置质物,并优先授偿。
什么叫质押业务?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债务人合法持有的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权力作为质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电子商业汇票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或与债务人协商一致,由债权人依法处置质物,并优先授偿。
哪些人可以办理质押业务?
答:未到期的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
质押业务必须记载哪些要素?
答:1 出质人名称;2 质权人名称;3 质押日期;4 表明“质押”的字样;5 出质人签章。
质押业务包括哪些流程?
答:1 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交质押申请。2 质权人签收。(未签收前出质人可撤销申请)ECDS 票据状态为质押已签收。3 解除质押:①质权人提交解质押申请;②出质人签收(未签收前质权人可撤销申请)ECDS 票据状态为解质押已签收。4 质押票据到期,质权人提示付款。
为什么要将票据质押?
答:将未到期的电子商业汇票向债权人质押,产生质押额度,出质人在额度内办理贷款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