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
(standby letters of credit),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开立的备用信用证。我方投资国内企业以境外银行开出SBLC的方式,进行外保内贷来完成对国内项目的投资。
适用企业:国内企业项目公司信誉良好,符合银行贷款政策,但是企业缺乏担保品和还款保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我公司的外保内贷业务。我方提供担保用的境外银行(欧洲25大银行)开出的保函/备用信用证(BG/SBLC)为企业在当地银行贷款进行担保,金额最低1千万美元起。
第一步:确定接证放款银行
企业先和开户银行沟通能否接收保函/备用信用证(BG/SBLC)(365+1天到期), 企业在银行申请到低风险授信额度,或银行同意为企业接收备用信用证并贷款。
第二步:签署投资合同
国内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开证方)签署投资合同。确定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确定由投资企业(开证方)开出到期全额无条件保兑的备用信用证(SBLC)给贷款银行,接证以后银行负责贷款,到期由开证方银行还款。
第三步:开证接证流程
1、 接证企业接供相关银行信息资料,接证银行备证版本(MT760),银行授信资料等。
2、开证方核实以后,双方签署本合同。
3、开证方指令开证银行将MT799/MT760(按照接证银行提供版本)开到接证银行。
4、接证企业承诺在接证银行确认接到备证(SBLC)后的十天内,银行贷款到达账户,双方依据投资合同分配资金。
5、付款以后五个工作内将备用信用证的正本快递到接证银行。
6、一年保函/备证(BG/SBLC)到期可由国内接证银行向开证方银行全额100%托收担保的金额。完成投资交易。
说明:开证银行为汇丰银行伦敦总行/巴克莱银行总行,备证单笔1千万欧元/美元起,投资总额不限。没有前期费用,适合国内各行业的项目融资。 项目具体操作可咨询。